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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华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1
第三章 审计部的职责与权限......2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6
第五章 审计档案管理......9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理......10
第七章 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与财务报告相关
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审计部具有独立性,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
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及各内部机构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 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
设立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审部负责。公司根据内审部出
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审计部负责人。审
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的
领导下,也不得与财务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
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九条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或者部门有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审计,忠于职守、坚
持原则、勤奋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规划、财务计划、会计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应当按
照审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充分掌握所需要的信息。审计人员对于接触到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二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
以保证。

第三章 审计部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

(三)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 对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的执行、建设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五) 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六)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审部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七) 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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