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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华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2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2

第二节 董事长......5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7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7

第一节 一般规定......7

第二节 会议通知......9

第三节 会议的召开......10

第四节 会议表决和决议......13

第五节 会议记录......16

第六节 董事会其他工作程序......17

第四章 附则......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须显示其具备可接纳的胜任才干和足够的商业或者专业经验,可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获充分代表。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应至少有一名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者具备适当的会计或者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通常居于香港。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
事会通过的职权。鉴于公司发行的股份包括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
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文件对董事
会职权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上述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或者公司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安排,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或者公司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安排,如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进行集体决策,不得授权单个或者部分董事单独决策。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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