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分别为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陈素权先生、李志杰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 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陈素权先生、李志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确认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及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