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赛科希德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 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412,000 股,发行价格为 50.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774.42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2,426.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9,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
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本次追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期间存在超授权期
限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在该期间内公司无新增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且存续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银行定期存款,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日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授权期限的情况进行追认。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未来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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