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西高院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西高院签订保荐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4 年度,西高院未发生按有
3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2024 年度,西高院未发生违法
4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西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高院业务情况,对西高院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4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西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西高院依照相关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对西高院的内控制度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核查,西高院的内控制度符合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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