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2594
保荐代表人姓名:闫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10-56052386
保荐代表人姓名:关天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大厦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44号”批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铂力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94.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2,854.6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15.0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300,739.59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保荐人已与铂力特签订《持续督导
2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4 年度,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铂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力特经营情况,对铂力特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2024 年度,铂力特在持续督导期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2025 年 1 月,铂力特、董事长兼
总经理薛蕾、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梁可晶因 2023 年销售的部分产
品,在控制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
提前确认收入,导致 2023 年财务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报表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西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定书《关于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薛蕾、梁可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的决定》。保荐人已督促公司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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