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 具有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财务总监一人,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上述高管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
(一)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协调高管层工作,受总经理委托,组织公司日常管理。
(三)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的管理,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四)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及成本管理。
第五条 董事可以担任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会向其聘任的总经理发授聘书,总经理的任免须履行法定程序。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批准程序,按公司章程和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内部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经征得董事会同意,可委托授权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工作;
(十) 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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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董事会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积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二) 维护公司财产权,追求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三) 组织、调动各方面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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