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中科蓝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中科蓝讯签订《保荐协议》,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2024 年,中科蓝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3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2024 年,中科蓝讯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4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5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科蓝讯业务
情况,对中科蓝讯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科蓝讯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项承诺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机构督促中科蓝讯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中科蓝讯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科蓝讯的内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督促中科蓝讯严格执行信息披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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