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4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2/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12 月 15 日~2026 年 12 月 1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16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9.4144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344%
实际回购金额 2,000.4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2.17元/股~103.78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8)。
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此次调整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及股份回购
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94,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563,710,243 股的比例为 0.0344%,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78 元/股,最低价为 102.1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4,012.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4,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78 元/股、最低价为 102.1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4,012.12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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