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批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生物”、“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426,30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4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12,462,44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5,945,496.76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作为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对荣昌生物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
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刘兆明、高元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刘兆明、苗宇
(五)现场检查手段
1、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募投项目情况;
3、查阅公司 2024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及专委会文件;
4、查阅公司 2024 年以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 2024 年以来关联交易有关资料;
8、查阅公司 2024 年度征信报告,了解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9、查阅公司 2024 年度签订的重大合同,了解是否存在重大对外投资;
10、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11、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4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等资料,并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公司审计工作,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环境良好。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4 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关资料,并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4 年以来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4 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4 年以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相关重大合同、凭证等资料,并访谈公司相关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