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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06 16:52:03 股吧网页版
荣昌生物: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07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4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如意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首席战略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与何如意先生签有相关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何如意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如意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首席战略官的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何如意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何如意先生的离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何如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何如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何如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何如意先生的具体情况

何如意先生,1961 年 3 月出生,于 1983 年 8 月、1986 年 7 月分别获得中国医科大
学的医学学士学位与医学硕士学位,于 1999 年 7 月取得美国霍华德大学(Howard
University)的内科医学博士学位。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3 月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
医院内科医生,1988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先后担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的访问学者和
研究员,1996 年 6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霍华德大学医院及附属
医院内科医生;1999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药审中心担
任医学主管、医疗团队负责人、代理部门副主任等职务;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
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首席科学家;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医药健康首席科学家(后转为项目
评估顾问);2020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担任公司首席医学官兼临床研究主管;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战略官;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如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4,840 股。何如意先生承诺
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其所作的相

(二)参与的研发及专利情况

何如意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如意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何如意先生签有《董事聘任协议》《任职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何如意先生在董事任期内及董事任期结束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士、公司或组织披露公司保密信息,不得因非公司职务目的使用公司保密信息。何如意先生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6 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何如意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相关约定的情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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