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4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2.2216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4,000.00
万股的 0.87%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4.76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宏力达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
并以 14.7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2.2216 万股限制性股
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3 月 2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4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宏力达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8)。
3、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宏力达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4、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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