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
司章程》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董事长章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5 年 4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4.76 元/股,向 29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122.221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江咏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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