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宏力达”)《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4 年年度工作情况向 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文东华先生、龚涛先生、唐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文东华先生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公司于 2023年 9月 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选举, 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捷先生 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副董事长江咏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出席人员 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2024年 2月 第三届董事会 文东华、龚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计
22 日 审计委员会第 涛、江咏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过
九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与年审会
2024年 3月 审计委员会第 文东华、龚 1、2023 年度初步审计情况沟通 计师进行
19 日 十次会议 涛、江咏 会。 了充分沟
通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
2024年 4月 审计委员会第 文东华、龚 告的议案》; 通过
12 日 十一次会议 涛、江咏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总结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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