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055,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3,055,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 日。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张银花的《关于解除股份限售事项的委托函》。公司董事会受上述股东委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
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 号),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3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77,2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1,495,77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704,226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3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23,0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
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6),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3 月 29 日。现限售期即
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张银花所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公司上市之日至本人减持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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