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立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共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一致同意《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立信审计工作履行的监督情况如下:
(一)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核,认为立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和专业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计划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审计计划的范围、风险判断、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等内容的介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助促进了2024年年审工作的顺利启动。
(三)过程监督
在年审工作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与立信保持紧密协作配合。立信通过线上渠道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反馈阶段性进展,审计委员会成员全程跟进项目关键节点,对核查环节发现的潜在事项及时开展逐项沟通协调,结合实际提出有效应对措施,保障相关流程按预定安排稳步推进。
(四)结果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进行了审议,同时对立信年审工作的结果进行了监督,以确保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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