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17:51 股吧网页版
赛微微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赛
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等待期即将届满;公司首次授予 55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 1,045,775 份股票期权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四个可行权期行权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2.54 万股。本次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20 万份期权不得行权,并注销处理;鉴于公司在 2020 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A,该批次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70%,剩余未能行权的 44.8189 万份期权不得行权,并注销处理。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合计 490,189 份。

鉴于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