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赛微微电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618,34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381,65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9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5,538,799 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3 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29%。现锁定期即
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因进行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变更为 84,947,740 股。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峰投资”)、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武岳峰亦合”)、上海岭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岭观”)均作出以下承诺:
(一)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承诺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届时监管政策的要求减持公司股份,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限制。
2、承诺人投资发行人系财务投资,以获取财务回报为目的,均无对公司实施控制的意图。承诺人充分认可并尊重蒋燕波、赵建华、葛伟国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承诺人未曾谋求且未来亦不以任何方式谋求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人承诺除依法行使股东/出资人表决权外,均不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3、为进一步确保公司控制权稳定,承诺人同意采取如下补充措施:(1)承诺人同意未来减持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按照一致行动人根据届时可适用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则合并计算有关股份减持数量和比例,并将及时征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意见以及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以降低减持时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比例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承诺人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2)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其自身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保证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但因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等被动因素除外)、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安排等任何方式增加在公司的表决权以取得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权。(3)承诺人不会单独或与任何其他方协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实际形成一致行动)或促使任何方对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地位形成任何形式的威胁;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获得或新增可支配的公司股份的,承诺人将按公司或公司现实际控制人的要求予以减持,减持完成前不行使所增加股份的表决权。(4)承诺人承诺其合计提名的公司非独立董事人选不超过 1 名、独立董事人选不超过 1 名。(5)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其自身及/或其一致行动人谋求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增持控股股东出资份额(但因利润分配、其他合伙人减持等被动因素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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