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4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新增回购股份 362,884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黄源浩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 56.62%,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将其持有的 75,117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
为普通股份,转换后黄源浩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此次转换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主要内容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
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上市前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以
下简称“A 类股份”)及普通股份(以下简称“B 类股份”)组成,其中 A 类
股份为 82,800,000 股,由公司控股股东黄源浩先生持有。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
表决中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以外,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5 倍。
(二)本次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563,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新增回购股份
362,8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对应需将 75,117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
普通股份。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登记,将黄源浩先生持有的 75,117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
转换后黄源浩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 56.62%。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每股表决 表决权总量(票) 表决权比例
权数量
回购 A 类股份 黄源浩 82,551,398 5 412,756,990 56.62%
及转 B 类股份 黄源浩及其他股东 316,248,631 1 316,248,631 43.38%
换前 公司回购专户 1,200,971 0 0 0.00%
合计 400,001,000 - 729,005,621 100.00%
回购 A 类股份 黄源浩 82,476,281 5 412,381,405 56.62%
及转 B 类股份 黄源浩及其他股东 315,960,864 1 315,960,864 43.38%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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