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40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4,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62,88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9%
累计已回购金额 17,888,982.9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1.63元/股~53.3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9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4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 362,88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3.35 元/
股,最低价为 41.6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88,982.97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2,884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3.35 元/股,最低价为 41.63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88,982.97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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