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承接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奥比中光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
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前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以下简称“A 类股份”)及普通股份(以下简称“B类股份”)组成,其中 A 类股份为 82,800,000 股,由公司控股股东黄源浩先生持有。除股东大会特定事项的表决中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以外,每份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份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 5 倍。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情况
自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至
今,特别表决权的安排运行正常,该表决权差异安排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期存续和运行。
二、 特别表决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由于回购公司股份后,特别表决权比例会相应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
(二)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63,8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均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累计新增回购股份 362,88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公司拟将黄源浩先生持有的 75,117 份 A 类股份转换为 B 类股
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转换后黄源浩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 56.6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每股表决 表决权总量 表决权比
权数量 (票) 例
A 类股份 黄源浩 82,551,398 5 412,756,990 56.62%
回购 黄源浩及其他
及转 股东 316,248,631 1 316,248,631 43.38%
换前 B 类股份
公司回购专户 1,200,971 0 0 0.00%
合计 400,001,000 - 729,005,621 100.00%
A 类股份 黄源浩 82,476,281 5 412,381,405 56.62%
回购 黄源浩及其他
及转 股东 315,960,864 1 315,960,864 43.38%
换后 B 类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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