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5-036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2,000.03 万股,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0.69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3.17 万元。假设:2025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的预测净利润在 2024 年度基础上按照下降 20%、不变、增长 2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4年度/2024年12月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测算)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40,000.10 40,000.10 52,000.13
情形 1: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 2024 年度收窄 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11,223.17 -8,978.54 -8,978.54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8 -0.22 -0.2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28 -0.22 -0.22
(元/股)
情形 2: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 2024 年度不变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11,223.17 -11,223.17 -11,223.17
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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