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司代码:688322 公司简称:奥比中光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原因系公司 3D 视觉感知相关产品仍处于市场发展
初期,目前仅在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尚未迎来大规模爆发,因此虽然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显著,但整体规模仍相对较小;叠加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抢占大规模商业化阶段的市场机遇,在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智能化改造生产基地等方面投入较大,确保公司“技术创新投入-商业成果转化”战略得以持续落地,故导致公司短期营业毛利规模无法覆盖中长期布局投入需求,呈现亏损状态。
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及政策变化,围绕战略规划动态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夯实业务基本盘和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效率;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成本把控,多措并举,重点聚焦以公司核心技术为刚需的应用场景,加速加大市场开拓效率和力度,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以期尽快实现盈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黄源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成长期,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2月发布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0,9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0%,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826,925.5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6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89
第六节 重要事项......9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3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142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