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艳梅,女,研究生学历,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博士学位、工程师,现任广东省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副总、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及协会执行秘书长、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所长。王艳梅女士从事生物医药产业研究规划、政策制定、成果转化及服务 12 年,先后完成深圳市级和区级生物医药产业研究报告 30 多项,完成建言献策上百条,担任第七届深圳市人大代表,南山区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专家,南山领航人才。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
真审阅会议资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议召开时,本人对公司的审议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建议,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能够明确、清楚地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参加会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举行股东大会完
成董事换届选举产生。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
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无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王艳梅 8 8 0 0 否 2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出发对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 年 4 月 19 日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 年 4 月 28 日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4 年 8 月 15 日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30 审议通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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