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 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韩玲珑先生、卢鹏先生、王项彬 先生组成,其中韩玲珑先生、卢鹏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会占审计委员会成 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3,韩玲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何新荣、陈志平、王项彬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何新荣先生、陈志平先生、王项彬先生组成, 以上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均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其中何新荣先生、陈志平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3,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何新荣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 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
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4/4/24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3《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4/7/3 1《关于聘请叶云青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8/26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2024/10/28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 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 成各项审计任务,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认真听 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报告期内,我 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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