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鹏)
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川科技”)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由韩玲珑先生、卢鹏先生、蓝发钦先生组成,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本人自 2024 年 2 月起届满离任。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卢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毕
业于复旦大学法学专业。1990 年 8 月至 1993 年 8 月,担任新疆昌吉州人民检察
院助理检察员;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为德国科隆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为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员;1996 年 7 月至今历任同
济大学教师、教授;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3020.SH)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2 月担任禾川科技独立董事。
(四)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会会议,其中本人任职期间
内召开董事会 1 次、股东会 2 次。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同时,我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会议
1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参与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参与其他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