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持股 5%以上
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
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目标或该考核年度净利润目
标方可归属,亦即达成两个条件之一方可归属。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X,X 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
归属期 度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公司层面归属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X1) 比例(X2)
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25% 100% 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100%
第一个 2025 年 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20% 90% 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 90%
归属期
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15% 80% 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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