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5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 3%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0/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7.9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75.6927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03%
实际回购金额 10,999.3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71元/股~23.49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99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 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3%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756,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9,843,712 股的比例为 3.03%,
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49 元/股,最低价为 14.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3,777.3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披
露 了 首 次 回 购 股 份 情 况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756,9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9,843,712 股的
比例为 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49 元/股,最低价为 14.71 元/股,回购均价
19.1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3,777.3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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