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上证科创公函【2026】0220 号《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就《问询函》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公告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涉及币种为人民币。鉴于本公告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
问题 1 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为 1.25 亿元,同比下跌 30.08%,净利润为-3,430.38
万元,同比减亏。分产品看,公司检测试剂盒、仪器和其它三类业务营收分别下滑
30%、64%和 21%。2026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2,541.92 万元,同比下滑 89.59%。
请你公司:(1)按应用领域,列示近两年公司核酸检测试剂盒及仪器的营收、销量、单价及其同比变化;列示相关领域纳入全国集采情况,公司及竞争对手中标情况;列示其它类项目的具体明细,列示近两年营收及量价变化情况;(2)按月列示近两年公司第四季度销售产品类型、销售收入及同比变化,说明是否存在季节性波动;补充第四季度新增销售客户名称、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及回款情况;(3)按名称、首次合作时间、销售发生时间、销售产品类型及终端客户、销售金额、回款金额,列示经销、直销前五大客户情况;补充 2025 年末公司经销商库存量与经销模式整体销量的差异;(4)结合集采、客户类型和市场竞争等因素,量化分析主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结合一季度营收下滑情况,分析相关不利因素是否持续存在,公司拟采取改善经营状况的主要举措。
【回复】
一、按应用领域,列示近两年公司核酸检测试剂盒及仪器的营收、销量、单价及其同比变化;列示相关领域纳入全国集采情况,公司及竞争对手中标情况;列示其它类项目的具体明细,列示近两年营收及量价变化情况;
(一)按应用领域分别列示公司核酸检测试剂盒及仪器的营收、销量、单价及其同比变化
核酸检测试剂盒按应用领域划分如下所示:
产品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万元) 3,622.78 5,681.03 -36.23%
妇科类试剂 销量(万人份) 204.18 194.24 5.12%
单价(元/人份) 17.74 29.25 -39.34%
营业收入(万元) 2,860.34 4,770.03 -40.04%
呼吸道类试剂
销量(万人份) 229.18 225.50 1.63%
单价(元/人份) 12.48 21.15 -41.00%
营业收入(万元) 1,059.78 1,343.58 -21.12%
肝炎类试剂 销量(万人份) 129.91 129.38 0.4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