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邵俊斌先生、麻静
明先生、倪卫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强国先生、傅蔚冈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邵俊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徐强国先生(主任委员)、傅蔚冈先生、麻静明先生。
2、提名委员会:傅蔚冈先生(主任委员)、徐强国先生、邵俊斌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强国先生(主任委员)、傅蔚冈先生、邵俊斌先生。
4、战略决策委员会:邵俊斌先生(主任委员)、傅蔚冈先生、麻静明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徐强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邵俊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倪卫琴女士、王逸芸女士、王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倪卫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拟由倪卫琴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合适的财务总监人选。
高级管理人员邵俊斌先生、倪卫琴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其余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金宇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金宇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四、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李学尧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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