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97,566.55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30,898,779.37 元。公司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安排,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9,106,303.7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760.1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297,566.55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30,898,779.37元。公司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安排,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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