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林海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且本年度公司中期已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20,882,808.32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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