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
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王鹤、李振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李振、季凯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就公司经营情况、业绩表现、持续亏损原因及相应整改措施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公告、公司治理文件、重大合同、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资金往来凭证等底稿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公司自科创板上市以来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对外投资情况;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亏损缩窄情况及扭亏为盈措施的执行落
地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青云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并就公告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青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核查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大额资金支付凭证以及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和公告等,
并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能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三会文件、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了解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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