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赵卫刚,作为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于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卫刚先生(已离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科员;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5 月,
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级税务顾问;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
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大中国区税务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美国联
合技术公司税务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
公司监事;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9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7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名 情况
应参加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赵卫刚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 的次数
次数 议
3 3 0 0 否 1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董事会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持续加强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知,提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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