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程玲莎,作为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于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程玲莎女士,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博
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大学教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
宁波大学副教授;2022 年 1 月至今任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11 月至今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名 情况
应参加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程玲莎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 的次数
次数 议
12 12 0 0 否 6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董事会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提名委员会 4 4 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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