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云科技”)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在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2、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合伙人 199 人,
注册会计师 105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22 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152,989.42 万元(未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 32,048.30 万元(未经审计)。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70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次。4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
次、纪律处分 2 人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中兴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华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浩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子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丽丹
201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 IPO)共计 1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黑龙江证监局监督管理措施 1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罚类型
1 夏浩东 2023 年 3 警示函 黑龙江证监局 因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 31 日 2022 年报审计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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