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7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帖凯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骨干/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更好地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拓医疗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康拓医疗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拓医疗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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