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管理骨干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业绩考核并计算归属比例,以达到业绩考核相应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A)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数)
年度 基数)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2025 24.0% 16.8% 15.0% 10.5%
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2026 56.0% 39.2% 35.0% 24.5%
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2027 100.0% 70.0% 60.0% 42.0%
票第三个归属期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后续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业绩考核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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