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在 2024 年年报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
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已
取 得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颁 发 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三)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亿元。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中有 58 名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项目合伙人:黄志斌,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党小民,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涛,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合伙人黄志斌、签字注册会计师党小民、项目质量复核人于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致同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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