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申华萍、独立董事张大明、董事张志奇组成,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申华萍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胡卫升、独立董事王菲、董事张志奇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聘任
审计机构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届次 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部审计工作
2024-03-11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议案》共 2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04-07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
议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 11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024-04-10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案》《关于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共 2
议 项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2024-08-09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 3 项议
案
2024-10-17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年报审计要点等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确保能够及时掌握 2024年度审计关键数据、关键事项等审计进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审阅了 2023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4 年审计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持续提高内部审计的规范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良好,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定期报告中的重点内容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断优化内控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积极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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