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3 20:19:41 股吧网页版
燕麦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2 月 2 日、2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近期资本市场对“CPO”“光通信”“硅光晶圆测试”等概念关注度较高,相关板块市场表现较为活跃。公司收购的 AXIS-TEC PTE.LTD.(以下简称“AXIS-TEC”)具有硅光晶圆测试的相关产品,但是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仍面临不确定性,目前销售收入占比不足 1%,未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理性判断。公司作为电子产业智能测试设备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2 月 2 日、2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近期资本市场对“CPO”“光通信”“硅光晶圆测试”等概念关注度较高,相关板块市场表现较为活跃。公司收购的 AXIS-TEC PTE.LTD.(以下简称“AXIS-TEC”)具有硅光晶圆测试的相关产品,但是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仍面临不确定性,目前销售收入占比不足 1%,未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理性判断。公司作为电子产业智能测试设备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