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7:28:47 股吧网页版
恒誉环保: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4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609,464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0,010,733股的比例为 0.7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010,733股变更为79,401,269股, 注册资本由80,010,733.00元变更为79,401,269.00元。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12月2日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和 2022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完成此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09,464 股,使
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7,977.8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6)。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申 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
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 日期为2025年12月2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