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6:34:49 股吧网页版
恒誉环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1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3 号)批准,公司 2020 年 7 月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27 万股,发行价为 24.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5,866,933.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0,128,573.38 元(不含税)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5,738,359.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9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0]31881 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的不含税预估发行费用为60,128,573.67元,与上述披露的不含税实际发行费用
60,128,573.38差异金额为0.29元,系实际结算尾差所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3,920,945.75元,2025年度前三季度使用85,645.00元。公司募集资金共495,866,933.00元,已支付发行费用60,128,573.38元,利息收入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为22,459,356.25元(不包含尚未赎回到账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投入373,920,945.75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116,400.00元)。基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2024年4月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注销,账户利息结余9,690.66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10月,公司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6,206,392.53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060,686.93元,其中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 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