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聘任期限为一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致同所资质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各方责任、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时间安排及关键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在现场审查阶段,会计师事务所主动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就关键问题处理及调整事项进行线上以及现场沟通,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计划执行情况、2024 年度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判断依据和应对措施、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在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管理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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