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披露《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担任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甬兴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泰海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甬兴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宁波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甬兴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签署了《四方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三方协议》、《四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2025年12月 备
额[注] 31日余额 注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 405248720810 97,388.83 3,330.08
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901140029200237179 23,000.00 1.73
宁波均普智 宁波国家高新
能制造股份 区支行
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 2000004858434310110405
有限公司宁波 1 15,000.00 2,205.20
市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 574908279410606 10,000.00 303.61
分行
宁波均普人 中国农业银行
工智能与人 股份有限公司 39-417001040015542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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