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孙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孙健: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信息系统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1994 年至 1998 年于宁波会计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1998 年至 2001 年担任宁
波永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助理,2002 年至 2005 年担任宁波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总经理。2006 年至今担任宁波天易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本报告期内,本人出
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事会召开次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数 席会议
12 12 12 0 0 否
报告期内股 应出席次数 本人出席次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召开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会议
5 5 5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站在有利于公司发展和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董事会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对外
2024/1/29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第二届董事会
2024/4/17 见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3、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补充确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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