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了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等多项针对性举措,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部分产业出现无序竞争现象,可能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质量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透露,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正在组织实施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扩大中高端产能供给。此次《公告》提及的相关举措,旨在通过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发力,切实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公告》明确,对价格无序竞争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以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可以为经营者合理定价提供参考,经营者可以结合自身成本和行业平均成本,优化定价策略,合理制定价格,规范价格行为。
“这不影响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不正当价格行为涉及的‘低于成本’是指低于经营者自身成本。”该负责人强调,同时,调研评估行业平均成本还可以引导经营者改进生产经营管理、评估行业竞争状况。通过对比行业平均成本和市场价格,可以更加准确地监测、评估行业竞争状况,为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对于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公告》也分程度明确了提醒告诫、监管执法、失信惩戒等举措。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
在招标投标领域,《公告》明确,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政策宣贯,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重点企业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同时,强化市场监测,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