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3 22:17:34 股吧网页版
奕瑞科技:奕瑞科技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1 月 23 日,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
瑞科技”)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 Tieer Gu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 Tieer Gu、范
训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奕瑞科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 Tieer Gu、范
训忠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