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7 21:34:08 股吧网页版
奕瑞科技:奕瑞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结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4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调整内部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瑞科技”)于 2025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数字化 X 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数字化 X 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之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对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结构无异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14,350,1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501.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69.6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131.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39 号《验资
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集资金额 集资金额

1 新型探测器及闪烁体材料产业 107,584.02 98,886.00 97,942.18
化项目

2 数字化 X 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 143,876.87 44,615.00 44,189.17
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251,460.89 143,501.00 142,131.35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相关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电子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数字化 X 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需要结合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情况,对人员、设备、场地等进行持续的投入。为合理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海宁瑞标检测实
验室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宁瑞标”)、奕瑞影像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合肥”)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浙江海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