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建设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本项目截至 2026
年 01 月 21 日,累计实际投入资金总额(含自有资金)为 31,244.02 万元,其中
累计实际投入超募资金 23,756.44 万元。本项目目前已完成了土地购买和厂房建设,超募资金银行账户节余 0.54 万元。已完成的土地购买和厂房建设将作为公司未来新项目的储备用地和厂房。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 28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 3,000 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投资。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华安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 28,722 28,722
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9,174 9,174
目
研发中心项目 8,892 8,892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 4,187 4,187
型膜项目
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1,962 1,962
合计 52,937 52,937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1年10月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2024
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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